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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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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12 16:14:15 打印 字号: |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规定,我单位委托三明市永绿生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宁化县人民法院华侨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将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监督部门)反映。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6日)。

(一)公示内容

宁化县人民法院华侨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关丽敏13666989200

附件: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