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有了这张证明补上信用缺口,我就可以安心做生意了。”看着手里的《信用修复证明书》,罗某心中满是感慨。近日,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擦除“信用污点”,助失信者“重生”。
罗某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因与另一名被执行人巫某合伙经营餐饮店不善,拖欠承租人租金等费用共计14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罗某、巫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同时查封了罗某名下房产,依法准备在拍卖平台予以公开拍卖。
“法官,不是我不愿偿还租金、物业费,只是巫某在纠纷发生后就失联了,把烂摊子留给我,现在巫某名下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我不甘心……”得知房子即将被拍卖,罗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告知其与巫某之间关于合伙事项的纠纷,就其已经偿还的部分,有权依据当时合伙协议的约定,通过另行诉讼向巫某追偿,同时也可以积极提供巫某相关执行线索。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罗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暂不处置罗某名下房屋,本案执行款分期履行。最终,罗某没有辜负执行法官的期望,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案件执结后,考虑到罗某生产经营需要,执行法官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书》,消除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帮助其卸下包袱,重塑社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