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宁化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借款长达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14年1月30日,张某海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凤借款4000元,约定月利率1.5%,并出具借条交张某凤收执。后张某海未能按约偿还借款,张某凤多次催要未果诉至宁化法院。考虑到办案标的不大,承办法官隔三差五便给张某海打一次电话,电话里耐心、温和地向其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慢慢解开张某海的心结。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海向张某凤偿还本金4000元及利息5000元,张某凤同意放弃剩余部分利息;张某凤及其家属不得就本次借贷再次另行主张任何权利。在法官见证下,张某海当场将9000元现金交付给张某凤,该案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