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非法生产4.95吨制毒物品爆炸案一审宣判了
9月6日,宁化法院公开宣判“8·10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爆炸案”。主犯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主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余四名从犯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刑期。
经一审审理查明,2016年7月18日至8月10日期间,被告人雷某等人在宁化县翠江镇瓦庄长滩一荒废的养鸡场先后6批次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氯麻黄碱共计4.95吨。2016年8月10日,因在第六次晾晒毒品原材料过程中操作不当引发爆炸,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此外,被告人易某在明知雷某是上网逃犯的情况下,帮助其逃避抓捕,仍为其提供住处等便利,其行为构成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为提升宣传效果,宁化法院提前通过宁化在线、官方微博公告了庭审时间、地点,并通过新浪网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县禁毒办、总工会等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